抵扣联没有盖章可以用吗-黄凯律师|法行宝
2025-06-23 经济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抵扣联没有盖章是否可以使用”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发票的具体类型以及相关的税务规定。

首先,对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从2006年8月1日起,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重要的是,抵扣联和报税联是不得加盖印章的。因此,对于这类发票,抵扣联没有盖章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然而,对于其他类型的发票,如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情况则有所不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的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这意味着,对于电子发票而言,没有盖章也是合法的,因为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综上所述,抵扣联没有盖章是否可以使用,取决于发票的具体类型。对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而言,抵扣联没有盖章是可以使用的;而对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其他类型的电子发票,由于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因此同样没有盖章也是可以使用的。但为了确保合规性,建议您在使用任何类型的发票时,都仔细核对相关的税务规定和发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