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划拨土地要计入房产原值吗-刘韵律师|法行宝
2025-06-23 房产纠纷

划拨土地在特定情况下无需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具体来说:

  1. 依据政策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房产原值应包含地价,但这里的“地价”是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地价。如果纳税人通过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未支付地价,那么计入房产计税原值的地价就为零。

  2. 特殊情况说明:对于部分老国有企业,其土地可能是国家无偿划拨的,即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为零。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后来对土地进行了价值评估,这种评估价值也不属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因此不需要计入房产原值。

  3. 地方政策差异: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方可能有具体的地方政策规定。例如,《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2014]180号)就明确规定,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划拨地,无论以什么方式取得,或者是否经过评估增值,均不需要计入房产原值。

  4. 后续变化处理:如果划拨土地后续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那么其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应作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并入房产原值。

综上所述,划拨土地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我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给出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