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直接不来了,工资应当按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具体来说:
正常出勤部分工资:
- 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月计薪天数(通常为21.75天),得出日工资数额。
- 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对应的工资,按照上述日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旷工部分工资:
- 旷工期间,劳动者未提供劳动,因此旷工那段时间的工资通常是不支付的。
- 如果企业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旷工的处罚方式(如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的一定倍数,但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则按此规定执行。
- 若企业规章制度无相关规定,则一般不能随意对旷工进行额外的工资扣除,旷工期间不计算工资即可。
最终工资结算:
- 将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来后,即为劳动者最终应得工资,因为旷工部分不支付工资。
法律保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 如果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克扣或拖欠正常出勤部分的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是5000元,每月有21.75个工作日,日工资大约为230元。如果劳动者旷工3天,正常出勤18天,那么应得的工资就是230元/天×18天=4140元,旷工的3天不支付工资。
综上所述,旷工直接不来了,工资应当按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旷工期间不支付工资,但用人单位不能克扣或拖欠正常出勤部分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对工资计算有异议,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