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店营业时执业药师或药师是否必须在岗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药店的实际运营情况。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法规要求
执业药师配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零售药店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以确保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处方审核与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 定点零售药店(如医保定点药店)还需满足《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至少配备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并且该药师需注册在药店所在地,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执业药师在岗要求:
- 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应在岗履职,不得“挂证”兼职。药店营业时间内,如果执业药师不在岗,应当挂牌告知。
- 在没有执业药师在岗的情况下,药店不得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需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方可销售处方药。
实际运营情况
营业时间内药师在岗:
- 在药店的正常营业时间内,为了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特别是处方药的销售,执业药师或具备相应资格的药师应当在场,以便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并提供用药指导。
药师不在岗时的处理:
- 如果药师因故不能在岗,药店应当采取挂牌告知的方式,明确告知顾客药师不在岗,并暂停处方药的销售。
- 药店可以安排其他具备药学知识的工作人员在岗,但他们不能代替执业药师审核处方和签字。
总结
综上所述,药店在营业时,执业药师或具备相应资格的药师应当在岗,以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特别是处方药的销售。如果药师因故不能在岗,药店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挂牌告知并暂停处方药的销售,以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药店也应加强对药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按照法律法规和药店规定在岗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