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人员去国外定居后如何开工资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以下详细解答:
首先,对于已经获准出境定居的退休人员,如果您的退休金是一次性领取了五年的,那么在五年期满后,您需要按规定提供生存证明。这一证明需要提交给原办理退休手续的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您的退休金将会按月继续发放。
其次,对于获准出境探亲的退休人员(这里也包括按一九七八年六月二日国发〔1978〕104号文规定享受长期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如果您在出境后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取得了正式定居手续,并在当地定居,同时被原支付退休金的单位停发了退休金,那么您同样需要按规定出具生存证明。这一证明同样需要提交给原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的单位进行核实和批准。一旦批准,从批准之月起,您的退休金或退职金将会继续按月发放。
总的来说,退休人员去国外定居后,只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生存证明,并经过原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单位的核实和批准,就可以继续按月领取退休金或退职金。这一政策旨在更好地保障出境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的生活。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