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 这类档案主要涉及建设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方面的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建设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 这类档案涵盖了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反映了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整体情况和组织架构。
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 这类档案记录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的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员等,以确保劳动者了解并掌握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 这类档案包含了用人单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价的相关报告和记录,用于评估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程度,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 这类档案主要涉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等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用于跟踪和管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状况。
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这类档案是针对每个劳动者建立的,详细记录了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诊断与治疗情况等个人信息,是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依据。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其他相关的职业卫生档案和资料文件,以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在建立健全这些档案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同时,用人单位还应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应如实、无偿提供其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复印件,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