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并不仅仅限于给本单位人员报销。根据相关规定,如《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主要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通常情况下,差旅费由出差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并且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两个以上单位组队出差,可以由负责组织单位统一办理出差审批和报销手续,但出差费用原则上仍由出差人员所在单位负担。
此外,规定还明确指出,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并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开支。如果发生超支,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并提供相关凭证。
因此,总的来说,差旅费的报销并不是仅限于本单位人员,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且费用应由出差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在特殊情况下,如组队出差,也需遵循相应的规定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