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购房相关材料、借款人及配偶的材料、抵押人(如有)的材料以及担保人(如有)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材料清单:
一、购房相关材料
根据您购买的房屋类型,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新房:
- 购房合同原件一份(合同签订日期需在规定年限内,通常多层购房合同签订二年以内,高层购房合同签订三年以内)。
- 商品房收据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 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购买二手房(房证过户):
- 已经完成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证)原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一年以内)。
- 契税完税凭证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原件。
二、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
- 借款人身份证、还款银行卡(需是借款人身份证开户的中、农、建、工、邮储银行等银行卡)、户口簿原件。
-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离婚出具离婚证原件和原配户口迁出证明;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的原件)。
- 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一份(现场打印,此报告是个人负债情况的唯一认证材料)。
- 收款账号及开户行信息(拨款至个人账户需提供贷款人一类银行卡;拨款至开发商账户需提供开发商已备案账户信息)。
- 贷款年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有特殊规定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女性职工需提供制式个人干部履历表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等)。
- 借款人非缴存地户籍的,需在户籍所在地房产部门开具本人及同户籍下未成年子女的房屋套数证明。
- 异地缴存职工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连续六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流水及房屋套数证明等。
三、借款人配偶需提供的材料
- 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 如配偶在其他中心缴交公积金,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连续六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流水及房屋套数证明。
- 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一份(现场打印)。
- 配偶非贷款所在地户籍的,也需在户籍所在地房产部门开具房屋套数证明。
四、抵押人(抵押房产的房主)需提供的材料
- 抵押人和抵押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 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证)原件。
五、担保人(如有)需提供的材料
- 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 担保年限与担保人年龄之和有特殊规定的,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担保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一份(现场打印)。
此外,申请商转公贷款还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申请人或配偶已办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并在征信系统中有记录、原商贷还款期间内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等。同时,还需提供原商贷借款合同以及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截止商转公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原件。
请确保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且完整,以便顺利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