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面不让离职是违反劳动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法定的辞职权。具体来说,若劳动者处于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若已过试用期,则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厂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员工的离职申请,如扣押离职手续、不批准离职等,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员工应确保已按法定程序通知厂方离职,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书面辞职信的邮寄凭证、电子邮件记录等。若厂方仍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厂方改正,督促其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员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合同已解除,并要求厂方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等。
因此,厂里面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员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辞职自由。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