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是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里所说的“正常劳动”包括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等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二、最低工资与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的关系
应发工资:应发工资是劳动者根据付出的劳动应当得到的工资待遇,它包括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报酬总额。
实发工资:实发工资,也称应得工资,是劳动者实际得到或者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实发工资是在应发工资的基础上扣除了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后的实际收入。
最低工资与应发工资的关系:最低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后应支付的最低报酬,这个报酬是应发工资,即包含了劳动者应得的所有货币性收入,但剔除了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津贴、福利待遇等非货币性收入以及社保、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
三、为什么最低工资是应发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的设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他们在提供正常劳动后能够获得不低于某一水平的报酬。因此,这个标准应当是基于劳动者应得的全部报酬来设定的,而不是他们实际到手的收入。实际到手的收入会因为个人所得税、社保缴纳等因素而有所减少,但这些减少并不应影响最低工资标准的设定。
综上所述,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是应发工资,它代表了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后应得的最低报酬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