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工资碰到双休日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而不能顺延至双休日之后的工作日。这一规定确保了劳动者能够按时获得其应得的劳动报酬,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恰逢双休日,那么用人单位应在该支付日之前的最近一个工作日完成工资的支付。例如,若约定每月15号发放工资,而当月15号为周六或周日,则公司应在15号之前的最近工作日(如周五)支付工资。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未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劳动者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虽然理论上工资应在约定日期前的工作日支付,但也存在极少数单位可能因内部规定或特殊约定而选择其他支付方式。因此,对于具体的工资发放方式及时间,建议劳动者直接咨询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或相关负责人,以获得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
总之,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并在遇双休日时提前支付,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在遇到问题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