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不知道职工发生工伤,职工也没有申请,延期申请的责任由谁负担-朱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6-15 劳动纠纷

如果单位不知道职工发生工伤,职工也没有申请,延期申请的责任一般由职工自身负担。具体分析如下:

在工伤认定和赔偿的过程中,职工需要及时向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由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在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

  1. 职工的责任:

    •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有义务及时告知单位自己的工伤情况,以便单位能够及时为其申请工伤认定。
    • 如果职工因故未能及时告知单位,或者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如果职工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其可能会丧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延期申请的责任将由职工自身负担。
  2. 单位的责任:

    • 单位在得知职工发生工伤后,有义务及时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待遇。
    • 如果单位因故未能及时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但职工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并且最终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单位仍然需要承担支付工伤待遇的责任。
  3. 特殊情况:

    • 如果职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其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延期申请的责任可能不会被完全归咎于职工自身。

综上所述,如果单位不知道职工发生工伤,而职工也没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延期申请的责任一般由职工自身负担。因此,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告知单位并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