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并没有第六例的规定,你可能是想询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具体内容,或者是想询问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某种特定情形。下面是《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原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是想询问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某种特定情形,那么可以根据上述条款进行对照。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劳动法的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解释和建议,可以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