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医保缴费和社保缴费分开交吗-杜力红律师|法行宝
2025-06-13 劳动纠纷

单位医保缴费和社保缴费在2024年起将不再需要分开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缴费人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将进行优化调整。优化后的流程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无需再分别向人社、医保部门申报,然后再到税务部门缴费,这样大大降低了办事成本,提高了缴费的便捷性。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其他补充社会保险费等,都将统一通过税务部门进行申报和缴纳。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的10日至25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则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代扣代缴。

此外,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他们也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多元化申报缴费渠道进行缴费,如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或者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缴费。

总的来说,从2024年起,单位医保缴费和社保缴费将实现“只对一门”,即统一通过税务部门进行申报和缴纳,这将极大地方便缴费人,提高他们的办事效率。同时,也请注意相关信息系统升级可能带来的业务暂停办理情况,并合理安排好缴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