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 随时解除-陈磊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劳动纠纷

结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其的聘用合同。

详细解释:

  1. 法律依据: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在旷工问题上的处理权限和程序。
  2. 旷工定义:

    • “连续旷工”指的是工作人员未履行请假手续,不间断缺勤达到15个工作日(这里的“工作日”特指除去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日的实际工作日)。例如,若员工从周一到周三旷工,周末不计入内,若继续旷工至下周二,则满足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的标准。
  3. 法律后果:

    • 一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将有权解除与其的聘用合同。这意味着,旷工员工将失去其工作岗位,并可能面临其他纪律处分和经济损失。
    • 除了解除聘用合同外,事业单位还可能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对旷工员工进行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等纪律处分。这些处分将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影响其职业声誉和未来发展。
    • 旷工期间,员工可能无法获得工资和福利待遇。若因旷工导致单位损失,员工还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
  4. 程序保障:

    • 事业单位在处理旷工问题时,应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原则,以确保决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这包括及时通知员工本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听取员工的申辩等。
    • 事业单位在作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前,应确保旷工事实的存在和具体情况的准确性,并给予员工充分的申辩机会。
  5. 员工权益保护:

    • 若员工对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不服,可以通过申诉、依法维权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员工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建议与预防:

  • 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避免旷工行为的发生。
  • 若有特殊原因需请假或无法到岗,应及时与单位沟通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事业单位也应加强员工管理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共同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转和管理秩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