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结束是不是结案了-郑华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行政纠纷

调解结束并不一定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案,这主要取决于调解书是否已经生效,以及案件后续的实际履行情况和是否存在特殊情形。以下从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1. 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与结案关系:

    • 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事项达成的一致协议。一旦双方签收,调解书即具有法律效力,明确了双方在该纠纷中的权利和义务。从法律效力层面讲,调解书的签收标志着诉讼程序的终结,但这并不等同于案件的最终结案。
  2. 调解书生效后的执行情况:

    • 调解书生效后,若双方当事人均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了义务,那么案件可以视为真正结案。然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虽然诉讼程序已经终结,但案件并未真正“结案”,而是进入了执行程序,直至执行完毕或执行程序因特定原因终止。
  3. 特殊情形下的案件处理: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调解书制作或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如欺诈、胁迫等),或调解书本身存在错误、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再审或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属实后,原调解书可能被撤销或改正,案件可能重新进入审理或调解程序。此时,案件状态将发生变化,不再是简单的“结案”状态。

举例说明: 假设甲和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了调解书。调解书签收后,如果甲和乙都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了义务,那么案件就真正结案了。但是,如果甲未按照调解书的约定支付款项给乙,乙就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甲仍然不履行义务,案件就会一直处于执行状态,直到甲履行完毕或法院采取其他执行措施后终结执行程序,此时案件才真正结案。另外,如果甲发现调解书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他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法院审查后认为确实存在胁迫情形,就会撤销原调解书,案件将重新进入审理程序。

建议:

  • 在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义务,以确保案件能够真正结案。
  •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中的义务,另一方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在调解书制作或履行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或调解书本身存在错误、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或申请再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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