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狗咬人的法律规定-孙波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侵权纠纷

关于《民法典》中狗咬人相关法律规定的解答

1.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基本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法律解释:这一条款确立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基本原则,即饲养人或管理人需对动物造成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这意味着,除非饲养人或管理人能证明损害是由被侵权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否则他们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 例子:如果一只狗在公共场所咬伤了行人,且行人没有故意挑逗或攻击狗的行为,那么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损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解释:对于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如烈性犬),无论被侵权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饲养人或管理人都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是为了加强对危险动物的管理,保护公众安全。
  • 例子:如果某人饲养了被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且该犬咬伤了他人,那么饲养人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无论被咬伤的人是否有过错。

3. 动物园动物致损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解释:动物园作为动物的管理者,有义务确保动物不会对游客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了损害,且动物园不能证明其已尽到管理职责,那么动物园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例子:如果动物园的一只猴子从笼子里逃出并咬伤了游客,且动物园不能证明其已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来防止此类事件发生,那么动物园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 遗弃、逃逸动物致损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解释:如果动物被遗弃或逃逸,并在遗弃或逃逸期间造成了损害,那么原饲养人或管理人仍需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为了防止饲养人或管理人通过遗弃或放任动物逃逸来逃避责任。
  • 例子:如果某人遗弃了一只狗,且该狗在遗弃期间咬伤了他人,那么原饲养人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5. 实际建议

  • 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加强对动物的管理和训练,确保动物不会对他人造成损害。同时,应购买相应的动物责任保险,以减轻在动物造成损害时的经济负担。
  • 被侵权人:在遭受动物损害时,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医疗记录等),以便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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