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于主动逗狗被咬是怎么规定的-陈楚律师|法行宝
2025-11-20 侵权纠纷

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动逗狗被咬的情况下,若饲养人或管理人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或不承担责任。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条款依据

  1.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虽主要针对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但同样体现了被侵权人故意时的责任减轻原则):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二、具体情形分析

  1. 被侵权人故意逗狗:

    • 若被侵权人主动挑衅、逗弄狗只,导致被咬,且饲养人或管理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一点(如监控录像、目击者证言等),则饲养人或管理人可能不承担全部责任,甚至可能不承担责任,具体取决于法院对证据的认定和案件具体情况。
  2. 被侵权人重大过失:

    • 若被侵权人明知狗具有攻击性,仍故意靠近或挑逗,导致被咬,饲养人或管理人同样可以主张减轻责任。这种情况下,被侵权人的行为被视为存在重大过失。
  3. 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 除非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如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饲养人或管理人对被侵权人的损失承担无过错责任。这意味着,即使饲养人或管理人没有过错,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三、赔偿范围与举证责任

  1. 赔偿范围:

    • 若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理费用。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法院判决确定。
  2. 举证责任:

    • 被侵权人需证明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及饲养人或管理人身份;饲养人或管理人则可通过证明免责事由(如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进行抗辩。

四、实际建议

  1. 对于被侵权人:

    • 避免主动逗弄或挑衅动物,尤其是具有攻击性的动物。
    • 若不幸被咬,应立即就医并保留相关医疗记录和费用单据。
    • 及时收集证据(如监控录像、目击者证言等),以便在后续维权过程中使用。
  2. 对于饲养人或管理人:

    • 加强对动物的管理和看护,确保动物不会对他人造成损害。
    • 若发生动物咬人事件,应积极配合调查并承担相应责任(若存在过错)。
    • 保留相关证据(如动物疫苗接种记录、看护记录等),以便在后续抗辩过程中使用。

最后,若您在动物侵权方面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