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可以调解结案吗-赵芳律师|法行宝
2026-07-28 行政纠纷

再审是可以调解结案的,但这一结论的成立需满足特定条件。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析:

一、调解结案与再审的基本原则

调解结案是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体现了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而再审程序则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错误而设立的。因此,在调解结案后,如果调解过程或调解协议内容存在法定问题,当事人是有权申请再审的。

二、可以申请再审的特定情形

  1. 调解违反自愿原则:

    • 如果调解是在一方当事人受到胁迫、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影响下达成的,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那么该调解协议的有效性将受到质疑。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实例:在借贷纠纷中,债权人通过威胁债务人及其家人安全迫使债务人同意不合理的还款计划并达成调解,此情况下债务人可申请再审。
  2. 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 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协议无效。如果调解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如约定违法的债务清偿方式、侵犯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等,那么该调解协议也可能符合再审条件。
    • 实例:在房屋买卖调解中,若双方约定的交易方式违反了国家关于房地产交易的强制性规定(如未按规定办理税费缴纳),则调解协议可能因违法而无效,当事人可申请再审。
  3.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调解书:

    • 如果在再审申请期间,当事人发现了新的证据,且这些证据足以推翻原调解书中的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4. 原调解书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 如果原调解书所依据的事实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或者调解过程中适用了错误的法律条款,导致调解结果显失公正,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再审。
  5.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

    • 这涉及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如果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可能影响调解结果的公正性,进而成为申请再审的理由。

三、申请再审的流程与时间限制

  1. 提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 当事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以支持其申请。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的具体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等。
  2. 人民法院审查与对方当事人意见提交:

    • 人民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书后,会发送副本给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意见。对方当事人可以对再审申请提出异议或提供反驳证据。
  3. 人民法院裁定:

    • 人民法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将裁定再审;若不符合,将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再审后,人民法院将按照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4. 时间限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对于某些特定情形(如新证据的出现、原调解书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等),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此,申请再审需严格遵守法定的时间限制。

四、再审中的调解结案

在再审程序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愿意继续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人民法院是可以组织调解的。如果调解成功并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再审程序中的调解结案与一审、二审程序中的调解结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总结来说,再审是可以调解结案的,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如果您在再审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