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回去上班再辞职还有赔偿吗-李志丹律师|法行宝
2026-07-27 劳动纠纷

工伤回去上班再辞职,仍然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取决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以及离职时的具体情况。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赔偿项目与影响因素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是否受辞职影响:不受影响。
    • 法律依据及解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无论后续是否继续在原单位工作,都有权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该补助金是对伤残的一次性补偿,与辞职无关。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是否受辞职影响:可能受影响,取决于辞职原因及伤残等级。
    • 法律依据及解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且是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但若因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原因被辞退,则可能影响补助金的获取。对于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经本人提出,也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是否受辞职影响:同样可能受影响,取决于辞职原因及伤残等级。
    • 法律依据及解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以及第三十六条中关于五级、六级伤残的规定),对于七级至十级伤残(或五级、六级伤残且经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若是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若是因不符合规定的原因导致劳动关系解除,如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则可能无法获得该补助金。

二、离职时的不同情形

  1. 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已完成

    • 若职工在离职前已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评定有伤残等级,则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若符合条件)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符合条件)。
  2. 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未完成

    • 若离职时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尚未完成,职工应先完成相关程序。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根据伤残等级主张相应赔偿。若无伤残等级,但仍需治疗的,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特殊情况

  • 离职原因与工伤无关:若离职原因与工伤无关,且之前已享受了相应的工伤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离职后一般不再有额外的工伤相关赔偿。但旧伤复发需治疗的,仍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未提供劳动保护等)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工伤赔偿外,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实际操作建议

  1. 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离职前,务必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明确自己的伤残等级和应享受的工伤待遇。
  2. 了解当地具体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需了解当地的具体标准。
  3. 保留相关证据:在离职过程中,保留好与工伤相关的所有证据,如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以备不时之需。

总结来说,工伤回去上班再辞职是否能获得赔偿,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以及离职时的具体情况等。因此,在做出辞职决定前,建议你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赔偿情况。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