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由谁制定-谭远明律师|法行宝
2026-07-24 行政纠纷

《行政许可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详细解释

  1. 立法主体:

    •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同时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2. 《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

    • 《行政许可法》是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而制定的。该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行政许可制度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3. 立法程序:

    • 《行政许可法》的制定经历了起草、审议、表决等多个阶段。在起草阶段,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论证,形成了法律草案;在审议阶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法律草案进行了多次审议,并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最终,在表决阶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法定多数通过了《行政许可法》。
  4. 法律效力:

    • 《行政许可法》作为一部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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