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起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黄乐乐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交通事故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怎么起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这一问题,我需要向您详细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本质上属于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这意味着,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直接设定、变更或消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此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如果您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但您有以下救济途径:

  1. 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这是您对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的首要途径。

  2. 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异议:如果您对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对事故认定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民事诉讼时,会对事故认定书进行质证、认证,如果认定确有错误,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采纳或者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

至于您提到的“起诉”,如果您是指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而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么实际上您应该是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对事故认定书的异议,而不是直接起诉事故认定书本身。在民事诉讼中,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所有因事故支出的费用凭证等,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希望以上解释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