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工资那天恰好是周末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通常是周五)支付工资,以确保工资能够按时到账,避免拖欠。这是因为银行在周末通常不办理对公业务,如果工资支付日恰逢周末,可能会导致工资无法正常发放。
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是每月的某一天,而这一天恰好是周末,那么用人单位有责任在周末之前的工作日,也就是周五,将工资支付到劳动者的账户中。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及时收到应得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这一规定提前支付工资,即构成了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采取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明确指出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并要求其立即支付工资。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
此外,如果劳动者对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与用人单位无法达成协商一致,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其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的赔偿。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仍然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争议。
当然,虽然理论上工资应在约定日期前的工作日支付,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公司政策或银行规定等因素有所差异。因此,如果您对具体的工资发放时间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或相关负责人,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
总之,当发工资那天是周末时,用人单位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应积极采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