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掉东西砸了人或物,责任的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如果能明确是哪一户或哪一个人从高楼抛掷或坠落物品砸了人或物,该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监控录像清晰捕捉到某住户从窗户扔出物品砸坏楼下车辆,那么该住户就需要赔偿车辆维修等相关费用;如果砸到了人,则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
-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当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共同给予补偿。这些“可能加害人”是指在发生高空坠物事件的建筑物中,有可能导致物品坠落或抛掷的所有住户。比如,无法确定居民楼楼顶掉落的砖头是从哪一户掉落,则该栋楼所有可能将砖头放置在楼顶的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与事故无关,就需给予受害者补偿。同时,这些补偿人在补偿后,有权向真正的侵权人追偿。
- 建筑物管理人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未安装监控设备、未对建筑物外墙及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等,导致高空坠物事件发生,那么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物业未定期检查外墙瓷砖导致瓷砖脱落砸坏财物或砸到人,物业就需承担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
- 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况下,可能没有明确的责任方来承担赔偿责任。但此时,受害者或其家属可以通过社会保险或政府救助等方式获得一定的帮助和补偿。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更准确地确定责任和获得赔偿,建议受害者或其家属采取以下措施:
- 及时报警并收集证据:如监控录像、目击者证言等,以便尽快确定责任人并寻求赔偿。
- 咨询并委托专业律师:律师可以协助受害者或其家属进行调查取证、与责任方协商赔偿事宜,并在必要时提起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
- 积极配合调查:对于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来说,应积极配合调查,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以避免不必要的补偿责任。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而言,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是避免法律责任的关键。例如,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物外墙及附属设施、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宣传教育等。
总之,高楼掉东西砸了人或物的责任承担问题涉及多个法律主体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责任方和赔偿方式。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