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销售病死鱼谁处罚”的问题,结论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以下是详细的分析和法律依据:
处罚主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4年修订本)的相关规定,对于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处罚。
处罚措施:
-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 具体法律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4年修订本)的第一百二十三条,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对于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的处罚措施和处罚主体。
综上所述,销售病死鱼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以及可能的拘留等。如有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