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售卖鱼怎么处罚-王冲律师|法行宝
2026-08-02 侵权纠纷

在禁渔期售卖鱼,根据不同情况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具体如下:

  1. 行政处罚:

    •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应用:在禁渔期售卖鱼,如果这些鱼是通过非法捕捞获得的,那么售卖者将面临上述行政处罚。即使鱼不是自己捕捞的,但明知是禁渔期非法捕捞的鱼而进行售卖,也可能被视为共同违法,受到相应处罚。
  2. 刑事处罚:

    •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此外,如果售卖的鱼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还可能触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 应用:在禁渔期售卖非法捕捞的鱼,如果情节严重,如数量较大、价值较高或对水产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等,将可能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特别是当售卖的鱼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时,处罚将更为严厉。

额外提醒:

  • 禁渔期的设置是为了保护水产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因此,即使售卖的鱼不是自己捕捞的,也应严格遵守禁渔期的规定,不购买、不售卖非法捕捞的鱼。
  • 如果发现有人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或售卖鱼,应及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水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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