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盗窃判刑后两年再次盗窃,是否构成累犯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若后罪(再次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满足其他累犯条件,则构成一般累犯;若不满足,则不构成累犯。特别累犯在此情况下不适用。
详细分析:
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的构成需满足以下条件:
具体到本案例:若行为人首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再次实施盗窃行为,且该行为也被判定为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则行为人构成一般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反之,若行为人首次盗窃仅被判处拘役或第二次盗窃发生时间已超过五年,或第二次盗窃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不构成累犯。
特别累犯的排除:
建议与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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