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复议决定怎么办-陈国平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行政纠纷

不履行复议决定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若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如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且原行为不可诉,或复议决定本身具有终局性),且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不履行,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注意:

    • 执行主体:通常由复议机关或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若仍不履行,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程序要求:需在复议决定生效后(如复议决定书送达后法定履行期届满)提出申请,并提交复议决定书、不履行证明等材料。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七条,被申请人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可由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诉

    • 若复议决定改变原行政行为: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复议机关不作为(如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也可直接起诉原行政行为或复议机关的不作为。
    • 若复议决定违法:通过诉讼确认复议决定无效或撤销后,可要求重新作出复议决定或直接解决原争议。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 向监督机关反映情况

    • 内部监督:向复议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或同级政府监察部门反映被申请人不履行复议决定的问题,要求其督促履行或追责。
    • 外部监督:通过信访渠道向人大、政协等机构反映,或通过媒体曝光形成舆论压力(需注意合法合规)。
    • 注意:内部监督不替代法律程序,但可作为辅助手段推动问题解决。

建议行动步骤:

  1. 确认复议决定是否已生效(如是否超过履行期、是否被起诉或申请撤销);
  2. 根据复议决定类型选择救济途径:若需强制执行,优先向复议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责令履行,再考虑法院执行;若对复议决定本身不服,及时提起诉讼;
  3. 保留复议决定书、送达回证、沟通记录等证据,以备后续程序使用。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如复议决定内容、不履行主体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提供更精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