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赔偿金的情形包括哪些-林春成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经济赔偿金(通常指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包括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以及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灭等。以下是对这些情形的详细阐述:

一、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行为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 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例如,工作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用人单位未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改善,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包括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或者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4.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例如规定“员工迟到一次即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5. 劳动合同无效: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等导致合同无效。

  6. 强迫劳动或危及人身安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若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则无需支付。

三、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的情形

在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3.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四、经济性裁员的情形

用人单位因企业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等情形,需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裁减人员,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 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建议

  • 了解自身权益:劳动者应了解自己在不同情形下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益,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保留证据: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便在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时提供证明。
  • 及时咨询:如果劳动者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有疑问或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情况,应及时向我咨询,以便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

注意事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会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