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有没有权利罚款-高晓红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公司事务

商场一般没有权利对顾客或商户进行罚款,但具体情况需分角度讨论:

  1. 对顾客的罚款
    商场作为经营场所,与顾客之间是消费服务合同关系,而非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行政机关(如市场监管局、城管等)经法律授权后才能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商场若以“管理规则”为由对顾客罚款(如乱扔垃圾、损坏商品等),属于越权行为,顾客有权拒绝支付,且商场可能因侵权(如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财物)承担法律责任。
    例外:若顾客的行为同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商场可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但商场本身无权直接罚款。

  2. 对商户的罚款
    商场与商户之间是租赁合同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由合同约定。若合同中明确授权商场在商户违约时(如逾期交租、违规经营)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金”,且金额合理(不超过实际损失),则商场有权依据合同主张权利。但需注意:

    • 名称与性质:合同中应避免使用“罚款”字样,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行政处罚条款;
    • 金额限制:违约金不得过分高于实际损失(通常不超过30%),否则商户可请求法院调整;
    • 程序合法:商场需通过书面通知、诉讼等合法途径主张权利,不得强行扣款或停水停电。

建议:

  • 若商场以“罚款”名义要求支付费用,可要求其出示法律依据或合同条款;
  • 认为商场行为违法的,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维权;
  • 商场制定管理规则时,建议使用“违约金”“赔偿金”等合同术语,并明确计算方式,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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