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段承国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劳动纠纷

可以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我将结合具体法律条款和实际案例为您详细解释: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 解释:这是工伤认定的最基本情形。例如,建筑工人在工地施工时被建筑材料砸伤,或者办公室员工在操作电脑时因设备故障导致手部受伤,均属于此类。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 解释:预备性工作如运输、备料等,收尾性工作如清理、安全储存等。例如,员工下班后清洁保养设备时受伤,或者上班前准备工具时受伤,均属于此类。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 解释:这包括因履行职责遭报复的暴力伤害和因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导致的意外伤害。例如,商场保安制止小偷时被打伤,或者员工在仓库工作时因货物倒塌受伤,均属于此类。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
  4. 患职业病

    • 解释:职业病需满足患病主体为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产生、由有害物质引起且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疾病。例如,煤矿工人患尘肺病,或者化工厂员工因长期接触有毒物质导致中毒,均属于此类。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 解释:“因工外出”指受单位指派或工作需要在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例如,销售人员外出洽谈业务时遭遇交通事故,或者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均属于此类。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 解释:“上下班途中”需符合合理路线和时间条件。例如,职工下班路上被汽车撞倒,且对方负主要责任,或者员工乘坐地铁时因地铁故障受伤,均属于此类。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 解释:“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均按常规理解。“突发疾病”涵盖各类疾病,不局限于职业病或与工作直接相关的疾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为准。例如,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即属于此类。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 解释:这包括在自然灾害(如火灾、地震、洪灾等)、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进行的抢险救灾活动。职工在这些活动中受到伤害,无论伤害是否与工作直接相关,都应视同工伤。例如,员工在地震时参与救援活动受伤,即属于此类。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 解释:这类职工在军队服役期间因战争或执行公务导致伤残,并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他们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作后,如果旧伤复发,并且经过医疗诊断证明与原在军队所受伤残存在关联性,应视同工伤。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职工享受的工伤待遇中不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退役军人在工厂工作期间旧伤复发,即属于此类。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

在处理工伤认定和赔偿问题时,我建议您注意以下几点:

  •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 保留相关证据: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尽可能保留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记录、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工伤认定和赔偿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
  •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地区的工伤保险政策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认定标准也可能不同。因此,在处理工伤问题时,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如果您在工伤认定和赔偿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