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业绩不达标理由辞退是否合法-徐祎辉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劳动纠纷

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辞退员工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

  1. 若公司有合法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且员工确实未达到考核标准:

    • 合法性前提:公司需证明其绩效考核制度已经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等),并向员工公示或告知。同时,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可量化,避免主观臆断。
    • 辞退程序:在员工未达标的情况下,公司不能直接辞退,而应先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若经培训或调岗后,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方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 经济补偿:即使符合上述条件,公司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若公司无合法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或员工未达标非因个人原因:

    • 非法辞退:若公司无法证明其绩效考核制度的合法性,或员工未达标是由于公司原因(如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调整等)导致,则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辞退员工属于非法辞退。
    • 法律后果:非法辞退员工,公司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即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3. 特殊情况:

    • 试用期员工:若员工处于试用期,公司需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业绩不达标是录用条件之一),且该条件已在招聘时明确告知员工。否则,公司不得以业绩不达标为由辞退试用期员工。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公司不得以业绩不达标等非法定理由辞退员工。

建议:

  • 对公司:应确保绩效考核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明确考核标准,并在辞退员工前履行法定程序(如培训、调岗、通知等)。同时,应保留相关证据(如考核记录、培训记录、调岗通知等),以备不时之需。
  • 对员工:若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辞退你,你有权要求公司出示相关证据(如绩效考核制度、考核记录等)。若公司无法提供或证据不足,你有权拒绝辞退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后续行动:

  • 若你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先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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