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关于“婚姻法增加离婚后女方无工作,男方给女方赡养费”的说法,并不准确。实际上,我国法律中并不存在“赡养费”这一说法用于描述夫妻离婚后的经济关系,与之相近的概念是“抚养费”和“经济帮助”。
一、抚养费的情况
如果双方育有子女,并且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与父母的工作状态无直接关系,而是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具体来说:
二、经济帮助的情况
关于女方没有工作且生活困难时,男方是否需要提供经济帮助的问题,《民法典》有明确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这里的“生活困难”指的是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等情况。
三、具体案例分析
假设一对夫妻离婚,女方没有工作且生活困难,而男方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能够证明自己生活困难,且男方有能力提供帮助,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帮助。这种帮助可能是金钱上的,也可能是提供住房等其他形式的帮助。
四、建议
总之,女方没工作离婚后,男方并不一定要支付所谓的“赡养费”,但如果女方生活困难且男方有能力的话,男方是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的。具体是否需要给予帮助以及帮助的数额和方式,应由双方协议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