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的流程,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详细解答:
一、适用情形
当您需要将已完工部分的在建建筑物设定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需要共同申办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
二、所需资料
基础资料:
-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原件1份)
- 身份证明(具体要求详见《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资料的具体要求》)
- 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1份)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核验)
- 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原件核验)
- 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复印件1份,需加盖公章)
特殊情形所需资料:
- 若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1份)
- 若抵押人属于事业单位,需提供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抵押的文件(原件1份)
- 若纳入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告知承诺制,需提供承诺书(原件1份)
- 若持生效法律文书办理,需提供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
三、办理期限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的办理期限为1个工作日,效率相对较高。
四、收费标准
- 不动产登记费:
- 住宅类:每件80元
- 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 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免收登记费的情形详见《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费免收情形》单张
五、办理流程
网上申办:
线下办理:
- 您也可以选择前往广州市或各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线下办理。
- 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可以参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的通告中的附件部分。
六、办理机构
-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可办理全市国有土地登记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业务。
- 荔湾、海珠、白云、天河、黄埔、番禺、花都、南沙、增城、从化区登记中心则办理属区的相关业务。
七、特别提示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2026年7月1日起优化了国有土地登记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业务分工,请留意最新政策变化。
- 在办理过程中,请确保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以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的办理延误或失败。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