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在押金退了且商场收走合同原件和押金收据原件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终止合同,取决于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双方是否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终止的情形主要包括:
分析: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商场已经退还了押金,且收走了合同原件和押金收据原件,这通常意味着双方已经就合同的终止达成了一致,或者至少表明商场方面认为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不再需要继续履行。然而,是否真正终止合同,还需看合同中是否有特别约定,以及双方是否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中的所有义务。
二、合同终止的约定情形
除了法定终止情形外,合同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终止条款,且双方已经按照该条款履行了相关手续,那么合同即告终止。
分析: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有关于终止的具体约定,比如“租赁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乙方应交还合同原件和押金收据原件,甲方退还押金后合同即告终止”,那么您就不需要再额外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但如果合同中没有这样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您可能需要与商场进一步协商,明确合同是否已经终止。
三、实际操作建议
总结:在押金退了且商场收走合同原件和押金收据原件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终止合同取决于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双方是否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如果您对此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