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从一个单位调走后,他与原单位的关系是否消除,这主要取决于调动的性质以及是否完成了相应的法律手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调动性质为正式调离:
- 如果职工是通过正式的调动程序,如经过原单位和新单位之间的协商,并办理了相关的离职和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接、社保关系转移、档案转移等,那么职工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通常会被视为已经解除。
- 在这种情况下,职工与原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福利待遇等,也会随着劳动关系的解除而终止。
调动性质为借调或临时调动:
- 如果职工是被借调或临时调动到新单位工作,而其劳动关系仍然保留在原单位,那么职工与原单位之间的关系并未完全消除。
- 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能仍然需要遵守原单位的规章制度,原单位也可能需要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保、支付工资(或由新单位代为支付后与原单位结算)等。
未办理完整离职手续的情况:
- 即使职工已经实际上在新单位工作,但如果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整的离职手续,如未签订离职协议、未转移社保关系或档案等,那么从法律上讲,职工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可能仍然存在。
- 这可能导致职工在社保缴纳、工龄计算、福利待遇等方面出现问题,甚至可能面临法律纠纷。
法律建议:
- 对于职工而言,在调动工作前,应明确了解调动的性质以及是否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 如果调动是正式的,应与原单位签订离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办理好社保关系转移、档案转移等手续。
- 如果调动是借调或临时的,应与原单位和新单位明确约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可能法律后果:
- 如果职工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整的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可能会面临原单位的追责,如要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 同时,职工也可能因为社保关系未转移、档案未移交等问题而影响自己的社保待遇和工龄计算等。
总之,职工从一个单位调走后,他与原单位的关系是否消除取决于调动的性质以及是否完成了相应的法律手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