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人员能否休年假-方慧敏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离职人员能否休年假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离职时当年度的年休假是否已经安排并休完。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当年度还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的年休假,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的时间来折算应休但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的折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当年度在本单位已经过的日历天数,然后除以365天,再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最后减去当年度已经安排的年休假天数。如果折算后的天数不足1整天,那么这部分天数是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位职工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是10天,他在当年度已经工作了200天,并且已经休了3天年假,那么他离职时未休的年假天数就是(200/365)*10 - 3 = 2.47天,由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报酬,所以他实际能获得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是对应2天的。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当年已经安排职工休了年休假,并且多于折算应休的年休假天数,那么多出的部分是不会再扣回的。

所以,离职人员能否休年假,以及能获得多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都需要根据上述规定和具体情况来计算。希望这个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