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诈骗罪退侦二次都证据不足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法律结论前置:
- 若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详细分析:
- 退侦程序: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若人民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或存在遗漏,会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这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权,旨在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若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然不足,则进入下一步处理。
- 不起诉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三款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被称为“存疑不起诉”,体现了“疑罪从无”的法治原则。
- 释放犯罪嫌疑人:一旦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若犯罪嫌疑人在押,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终止对其的羁押措施。这是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避免不当的长时间羁押。
特殊情况与后续处理:
- 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或第三次补充侦查:虽然对于某些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检察机关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延长审查起诉的期限或进行第三次补充侦查,但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且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
- 辩护权行使:嫌疑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这是法律赋予嫌疑人的辩护权,旨在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对被不起诉人的后续处理:若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但对于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例如,对一些涉及行政违法的行为,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仍需由相应行政机关给予诸如罚款、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
对您的建议:
- 了解法律程序:您可以进一步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包括退侦、不起诉决定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 准备辩护材料: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是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建议积极准备辩护材料,包括无罪或罪轻的证据和理由,以便在审查起诉阶段充分行使辩护权。
- 关注案件进展:及时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包括检察机关的决定、公安机关的行动等,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综上所述,若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证据仍然不足,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面临类似情况,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