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资质条件设为加分项是否违法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的资质类型、项目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
首先,对于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特别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等要求作为资格条件。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例,它虽然是一个国际通用标准,但并不属于国家强制资质认证。因此,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不可以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作为资格条件。然而,如果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该认证与履行合同具有关联性,那么可以将其设定为加分项。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根据财政部的最新监管信息,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得作为资格条件或加分项,以避免构成差别歧视待遇。
其次,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通常没有禁止性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项目特点,将相关资质条件设定为资格条件或加分项。但同样需要确保这些资质条件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关联,且不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或排斥。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的资质条件,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这些资质在国家“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已经被取消或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因此,在政府采购或企业招标项目中,这些已经取消的资质条件不得再作为资格条件或加分项。
综上所述,资质条件设为加分项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资质类型、项目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在设定资质条件时,企业应确保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关联,且不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或排斥。同时,应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以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您有更具体的资质条件或项目情况需要咨询,请随时告知,我将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