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已经被复查部门撤销 但是复议机关受理复议并维持属于程序违法吗-成忠昇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行政纠纷

结论:行政行为已经被复查部门撤销,但复议机关仍受理复议并维持,这一行为是否构成程序违法,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若原行政行为已被复查部门撤销,复议机关原则上不应再受理复议申请并维持一个已不存在的行政行为,此行为可能构成程序违法。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与程序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其目的在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应当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复议决定。

二、原行政行为已被撤销的情况

  1. 复查部门撤销的效力:

    • 当复查部门(可能是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或专门的复查机构)撤销原行政行为时,该行为即失去法律效力,不再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 撤销决定通常意味着原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需要被纠正。
  2. 复议机关的受理与审查:

    • 在原行政行为已被撤销的情况下,复议机关原则上不应再受理针对该行为的复议申请,因为该行为已不存在,复议的对象已消失。
    • 如果复议机关仍然受理并维持一个已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这可能构成程序违法,因为它违反了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要求。

三、可能构成程序违法的情形

  1. 复议机关未充分了解情况:

    • 如果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时未充分了解原行政行为已被撤销的情况,导致错误地受理并维持了该行为,这可能构成程序上的疏忽或错误。
  2. 复议机关故意违反程序:

    • 在极少数情况下,复议机关可能出于某种目的故意违反程序,受理并维持一个已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构成程序违法,还可能涉及其他法律责任。

四、法律后果与救济途径

  1. 法律后果:

    • 如果复议机关的行为构成程序违法,其作出的维持决定可能被视为无效或可撤销。
    • 复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可能因程序违法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救济途径:

    • 当事人可以对复议机关的程序违法行为提出异议,并寻求法律救济。
    • 具体救济途径可能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复议机关的维持决定,并确认其程序违法。

五、建议与注意事项

  1. 及时了解情况:

    • 当事人在发现原行政行为被撤销后,应及时了解复议机关的受理和审查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 保留证据:

    • 当事人应保留好原行政行为被撤销的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证明复议机关的程序违法行为。
  3. 寻求专业帮助:

    • 如果当事人对复议机关的行为有疑问或需要法律救济,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综上所述,行政行为已经被复查部门撤销,但复议机关仍受理复议并维持,这一行为在原则上可能构成程序违法。当事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及时了解情况、保留证据,并寻求专业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