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章程内容有三分之二的人同意注销可以三分之二的人签字吗-戴振宇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合同纠纷

结论:合作社章程内容规定三分之二的人同意注销时,仅三分之二的人签字通常是不够的,还需满足法定程序和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1. 从合作社注销的法定程序角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作社注销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一般来说,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需要召开成员大会作出解散决议等。成员大会作出解散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里的“通过”不仅仅是指签字同意,还需要在正式的成员大会会议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形成有效的决议。例如,要提前通知成员参加会议,会议要有合法的召集和主持程序等。如果只是简单地让三分之二的人签字,而没有经过正式的会议表决程序,可能无法满足法定要求,该决议可能存在效力瑕疵。
  2. 从合作社章程的具体规定角度
    • 合作社章程是合作社的重要文件,对合作社的各项事务包括注销等都有具体的规定。如果章程明确规定注销需要三分之二的人同意,并且对同意的方式有详细说明,比如必须是在特定会议上以特定形式表决通过,而不仅仅是签字,那么仅三分之二的人签字就不符合章程规定。例如,章程可能规定注销决议需要在年度成员大会上,由成员亲自出席并投票表决通过,这种情况下,签字就不能替代正式的会议表决程序。
    • 即使章程没有对同意的方式作出特别详细的规定,但按照一般的法律原则和合作社运作的惯例,注销这样重大的事项,需要成员在充分了解情况、经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策,签字可能无法保证成员有这样的参与过程。所以,通常也需要通过正式的会议表决程序来确保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从保护成员权益角度
    • 合作社注销涉及到全体成员的重大利益,包括财产分配、债权债务处理等。通过正式的会议表决程序,可以让成员充分了解注销的相关情况,包括清算方案、财产分配方案等,以便成员能够做出理性的决策。如果仅以三分之二的人签字就通过注销决议,可能会损害其他成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引发成员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例如,有些成员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签字,但他们可能对注销事项有不同的意见,如果没有给他们提供在会议上表达意见的机会,就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建议:在合作社注销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章程规定进行操作。召开正式的成员大会,提前通知成员参加会议,在会议上对注销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表决,确保决议的形成过程合法、合规。如果对具体的程序和要求不清楚,可以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