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潘丽君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劳动纠纷

两次固定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续签,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而非赔偿。下面我将从法律依据、补偿标准以及不续签的具体情形分析三个角度为您详细阐述: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和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 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 经济补偿情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即劳动合同期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计算公式:

  • 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
  • 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最高12年)× 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三、不续签的具体情形分析

  1. 用人单位不续签:

    • 如果用人单位在两次固定劳动合同期满后,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且不存在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劳动者不续签:

    • 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 双方协商不续签:

    •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通常也视为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两次固定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续签,用人单位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