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危险作业罪立案后可以不起诉吗”这一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确实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结论是基于对相关法律规定的深入理解和案件具体情况的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来看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涉嫌的危险作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或者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都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其次,酌定不起诉也是可能的一种情形。如果犯罪嫌疑人虽然实施了危险作业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比如主动停止危险作业、有效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并有悔罪表现等,人民检察院可以综合考虑后决定不起诉。
再者,证据不足不起诉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危险作业行为,或不能证明该行为符合危险作业罪的构成要件,且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仍认为证据不足的,人民检察院应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后,还有一些特殊情形下的不起诉。比如,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表现或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人民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综上所述,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后是否可以不起诉,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问题,而是需要全面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面临此类问题,我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详细、更深入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