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用申请调取证据吗-畅治辉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行政纠纷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确实可以申请调取证据,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以下从申请条件、申请主体、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等多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原告或第三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下列证据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1. 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例如,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内部文件、记录等,这些证据通常不对外公开,当事人难以自行获取。
  2.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这些证据受到法律保护,当事人无权直接查阅或复制,需通过法院调取。
  3. 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如证据位于偏远地区、当事人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收集等。

二、申请主体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和第三人均有权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被告(行政机关)通常不享有此项权利,因为其在行政程序中负有举证责任,应主动提供证据以支持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申请程序

  1. 准备申请书: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明确载明以下内容:

    • 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等);
    • 需调取证据的具体名称、来源及内容描述;
    • 申请理由及证据对案件的重要性说明;
    • 其他需要补充的事项(如证据线索等)。
  2. 提交申请: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若在举证期限内未提出,可能被视为放弃该权利,除非有正当理由说明逾期申请的原因。

  3. 法院审查:法院将重点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证据是否确属当事人无法自行收集且对案件事实认定有重大影响等。

  4. 法院处理: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将依法调取相关证据;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将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1. 及时性: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避免逾期导致权利丧失。
  2. 具体性:在申请书中应尽可能详细描述证据内容、形式及线索,以便法院准确查找和调取。
  3. 合法性:确保申请符合《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得滥用申请权干扰诉讼进程。
  4. 附证明材料:如有初步证据支持主张(如曾申请信息公开被拒的证明等),可作为附件提交以增强申请的说服力。

五、实际案例

以一起因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诉讼为例,原告(被处罚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依据不足,但部分关键证据(如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检测报告等)由行政机关保管且未向原告公开。在此情况下,原告可以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请求法院依法调取上述证据以支持其主张。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调取证据,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如有具体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