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挖土卖土立案标准-丁勇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拆迁安置

非法挖土卖土的立案标准主要涉及非法采矿罪的认定,具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行为性质:

    • 非法挖土卖土行为若涉及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包括普通土壤中若含有矿产资源成分,或直接针对具有经济价值的矿产资源如砂石、黏土等),且未经合法审批程序,即可能构成非法采矿罪。
    • 关键在于行为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规中关于矿产资源开采许可的规定。
  2. 数量或价值标准: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具体数额可能因地区而异,需参照当地标准);
      • 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
      • 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 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 情节严重性:

    • 除了数量或价值标准外,非法挖土卖土行为若导致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引发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等,也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犯罪。
  4. 主观故意:

    • 行为人需具有非法采矿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仍故意实施挖土卖土行为。

行动建议:

  • 若您或他人涉及非法挖土卖土行为,建议立即停止该行为,并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 若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挖土卖土行为的侵害,或需要了解相关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