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我方骑电动三轮撞了人,我方受伤已经自费出院,后期可以再走医保吗,且我方全责”,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医疗费用在特定情况下是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这些特定情况包括: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以及在境外就医的。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由于您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这意味着您方的受伤医疗费用应当由您方自行承担,即属于“应当由第三人(在此情况下即为您方自身)负担的”医疗费用。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部分医疗费用是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
进一步地,如果您方已经尝试通过医保报销了相关医疗费用,这实际上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湖南法院网所报道的一个类似案例中,法院明确指出,因第三人侵权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要求当事人返还了已报销的医疗费用。
因此,我建议您方:
不要尝试通过医保报销:由于您方在事故中负全责,相关医疗费用应由您方自行承担,不应尝试通过医保进行报销。
了解并遵守法律法规:请确保您方了解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考虑其他途径:如果您方在支付医疗费用方面存在困难,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分期支付、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由于您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相关医疗费用应由您方自行承担,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条件。因此,后期不能再通过医保报销这部分费用。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疑虑,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