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电动车跟汽车撞了,电动车全责是否可以走医保”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是不予报销的。这意味着,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责任在您(即电动车方),那么您因事故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是不可以通过医保来报销的。
具体来说,当电动车与汽车发生碰撞,且交警判定电动车全责时,电动车驾驶人因事故受伤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电动车驾驶人自行承担,或者通过其购买的商业保险(如意外险、医疗险等)来报销。而医保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其支付范围并不包括因他方责任导致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
另外,对于汽车方因事故产生的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用、人员医疗费用等,应当由电动车方(即全责方)的交强险及三者险来承担。如果电动车方未购买三者险,或者赔偿费用超过了交强险、三者险的保障额度或保障范围,那么这部分费用就需要电动车方自行承担。
因此,针对您的情况,如果您因电动车与汽车相撞且全责而受伤,那么您的医疗费用是不能通过医保来报销的。建议您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了解相关保险条款和报销流程,以便更好地处理事故后续事宜。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