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计提经费要每月拨缴吗-黄永源律师|法行宝
2026-06-21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计提经费是否要每月拨缴”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需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这一条款直接回答了您的问题,即对于已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确实需要每月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来拨缴工会经费。

进一步地,为了更全面地理解这一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1. 拨缴基数:工会经费的拨缴基数是单位每月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这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全部职工则指的是在本单位中工作,并由本单位支付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全部各类人员。

  2. 拨缴比例:如前所述,拨缴比例是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这一比例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3. 拨缴方式与时间: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并未直接规定具体的拨缴方式和时间,但各地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以义乌市为例,其《工会经费拨缴管理暂行办法》就明确规定了拨缴方式(如通过税务部门代收)和拨缴时间(如税务部门代收的工会经费实行按季拨缴,年终清算,但缴费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年或按月拨缴)。不过,无论采用何种方式,用人单位都应确保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4. 法律责任:对于未按规定拨缴或逾期拨缴工会经费的用人单位,法律将依法按日加收拖欠金额5‰的滞纳金;对于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或上级工会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相关规定,已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确实需要每月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来拨缴工会经费。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工会组织的正常运转和职工权益的有效维护。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