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是终局还是非终局裁决-景芋衡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申请裁决解除劳动关系,通常不属于终局裁决,但在特定情况下,若涉及小金额争议且符合法定条件,可能属于终局裁决。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般情况下属于非终局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终局裁决主要适用于两类案件:

  1.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且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 若用人单位申请裁决解除劳动关系时,涉及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需判断具体金额是否超过该标准。若超过,则关于经济补偿或赔偿金部分的裁决,以及解除劳动关系本身的裁决,通常均不属于终局裁决。
    • 若未超过,仅关于经济补偿或赔偿金部分的裁决可能是终局裁决,但解除劳动关系本身的裁决一般仍为非终局裁决。
  2.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若用人单位申请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并非基于上述特定争议事由(如企业经营战略调整、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则通常不属于终局裁决的范畴。

二、特殊情况可能属于终局裁决

尽管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裁决解除劳动关系不属于终局裁决,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满足以下条件,仲裁裁决有可能被认定为终局裁决:

  • 涉及的各项请求金额均较小:即整体争议金额(包括解除劳动关系可能涉及的经济补偿、赔偿金等)严格符合终局裁决的法定金额标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
  • 符合其他法定条件:如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等,具体需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三、实际案例说明

案例一:某公司因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对此有异议,双方协商无果。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额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作出裁决,支持了公司的请求,但该裁决不属于终局裁决,因为涉及的经济补偿金额超过了法定标准。员工对裁决结果不满,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二:另一家公司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对此有异议,双方协商无果。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作出裁决,支持了公司的请求。由于该案件涉及的经济补偿金额较小,且符合终局裁决的其他条件,因此该裁决可能被认定为终局裁决。员工对裁决结果不满,虽然理论上可以提起诉讼,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因金额较小而选择接受裁决。

四、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救济途径

对于非终局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确保了当事人在仲裁裁决不符合其预期时,有进一步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申请裁决解除劳动关系通常不属于终局裁决,但在特定情况下,若涉及小金额争议且符合法定条件,仲裁裁决有可能被认定为终局裁决。当事人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应仔细审查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以准确判断仲裁裁决的性质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