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未转正员工提前三天提交离职申请后,公司无权强制留人。若公司不放人,你可以通过协商、投诉或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通知”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到期即可离职。公司以“不放人”“扣工资”等理由阻挠离职,均属于违法行为。
应对步骤
第一步:固定证据
保留提交离职申请的证据(如书面离职信、邮件、聊天记录等),证明你已履行“提前三日通知”的义务。若公司拒收书面申请,可通过EMS邮寄(备注“离职申请”并留存寄送凭证),或通过微信、邮件等可留痕的方式再次通知。
第二步:协商沟通
与公司人事或直属领导沟通,明确告知法律条款,要求按期办理离职手续(如工作交接、开具离职证明、结清工资等)。若公司以“未招到新人”“项目未完成”等理由拖延,可强调法律义务与公司无权强制留人的立场。
第三步:投诉或仲裁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拨打12333或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提交线索),要求公司履行法定义务。若公司存在扣发工资、拒开离职证明等行为,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资、经济补偿(如有)及赔偿金(如因公司违法行为导致损失)。
注意事项
建议:优先通过书面通知+协商解决,若公司态度强硬,及时投诉或仲裁。如有具体证据或细节需要分析,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帮你梳理维权方案。